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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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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7版:信息披露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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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2010年0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49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0-002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本公司”)2010年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2号《关于核准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主要内容为:

    1、核准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55,289,54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核准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69,028,205股股份募集资金、并以该等资金向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购买相关资产;

    3、核准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592,181,860股股份吸收合并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206,970,842股股份吸收合并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3号《关于核准豁免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主要内容为:核准豁免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因以资产认购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本公司455,289,547股股份、一致行动人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因以现金认购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增持本公司169,028,205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964,240,702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3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并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提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849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0-003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西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本公司”)2009年11月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其中部分股东投出了有效反对票,该部分股东就其所投有效反对票数量对应的异议股份(以下简称“异议股份”)享有收购请求权。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医药”)和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西药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医药向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上海医药向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向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购买其医药资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0年1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将通过网下申报方式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申报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2月3日,本公司股票自2010年2月4日起开始连续停牌,直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

    ●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为11.83元/股,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将以11.83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2010年2月1日(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16.20元/股,若投资者行使收购请求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异议股东注意风险。

    ●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是指在本公司2009年11月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上海医药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方案的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反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并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10年2月3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且在申报日(即2010年2月4日)履行有效申报程序的本公司异议股东。

    ●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3日。

    ●申报主体:截至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10年2月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有效异议股份的异议股东。

    ●申报时间:2010年2月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股份转让协议现场签署时间:2010年2月5日。

    ●申报方式:本公司异议股东如需行权,在申报时间内可与本公司直接联系。在收购请求权行权申报结束后,由本公司收集所有的行权指令,前述成功申报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将在本公司的统一协调安排下,于2010年2月5日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由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由第三方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上海盛睿投资有限公司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10年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全文或摘要。

    ●本公告仅对收购请求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建议。

    一、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基本情况

    1.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系指在本公司2009年11月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上海医药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方案的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反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并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10年2月3日)收市时的本公司股东。非异议股东的申报无效。

    2.申报时间

    本公司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申报时间为申报日(即2010年2月4日)的正常交易时段(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该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

    3.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及股权过户时间

    (1)在申报日成功申报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须在2010年2月5日在本公司的统一协调安排下至交易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审核手续。

    (2)在申报时间内成功申报且在规定时间内至交易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异议股东,在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可以签署《收购请求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见本公告附件)委托上海医药向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4.申报方式

    收购请求权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

    (1)收购请求权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股东将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收购请求权行权申请表》(见本公告附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收购请求权行权申请表》)在申报日规定的申报时间内以传真或邮政特快专递(EMS)或现场方式提交给本公司(联系方式参见本公告),传真到达时间或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的到达签收时间需在有效申报时间(截至2010年2月4日下午3:00)内。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

    (2)本公司收集前述行权申报资料并经公司和律师核查后,为保证申报股东的意思表示真实,已经进行申报的股东或授权人应在申报日次一个交易日(2010年2月5日)在本公司的统一协调安排下至交易所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审核手续。异议股东在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时,应当携带《收购请求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收购请求权行权申请表》(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还需携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个人股东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个人股东的代理人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资料供公司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公证机构验证并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通过交易所审核的股东,其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3)如以传真或邮政快递(EMS)等方式申报的收购请求权数量与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的申报数量有差异,以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的申报数量为准;

    (4)如以传真或邮政快递(EMS)等方式申报收购请求权,但未在限定期限内至本公司公告的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地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其申报视为无效。

    投资者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差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责任。

    5.申报联系方式和申报地点:

    (1)传真申报联系方式:021-5385 9002

    (2)邮政特快专递申报联系方式: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16楼

    (3)联系人: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韦玮、张莹

    (4)联系电话:021-5385 8898 * 360

    (5)现场申报地点:中国上海肇嘉浜路500号好望角大酒店宗洛厅

    (6)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地点: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上海证券交易所

    6.行权价格

    本公司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为:11.83元/股。

    7.申报有效数量的确认

    (1)于申报日,异议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申报收购请求权。

    (2)本公司异议股东申报收购请求权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异议股东在本公司2009年11月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上海医药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方案的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反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并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10年2月3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且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数量。

    (3)申报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不得就其已被冻结或质押的股份申报收购请求权;就被冻结或质押股份申报收购请求权的,其申报无效。

    (4)若已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被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的收购请求权申报自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发生时无效。

    (5)对在申报日内同一股票账户进行的多次收购请求权申报与(或)撤回,将以最后一次申报(与/或撤回)意思表示为准,并确认有效申报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

    (6)若已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在向交易所和证券登记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审核、过户事宜前转让的,则已转让股份的收购请求权申报无效。

    8.收购请求权提供方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收购请求权提供方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上海盛睿投资有限公司。

    9.行权对价的支付

    在本公司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后,如投资者仍确认需要行权,在有效申报经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审核通过后,本公司将安排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在代扣行权相关税费后向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卡号(对法人股东则为银行账号)支付现金对价净额,同时本公司协助向交易所和证券登记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过户至收购请求权提供方。

    二、费用

    股东在办理行使收购请求权股份的转让确认及过户手续时,转受让双方各自按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支付股票交易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股东在办理行使收购请求权股份申报及转让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通信费等均由股东自行承担。

    三、收购请求权实施时间安排

    2010年2月2日1、本公司刊登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
    2、本公司刊登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0年2月3日1、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在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前,本公司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
    2、本公司刊登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0年2月4日1、收购请求权申报日,本公司股票开始停牌
    2、本公司刊登收购请求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2010年2月5日1、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2、本公司刊登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

    四、风险提示

    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为11.83元/股,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将以11.83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2010年2月1日(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16.20元/股,比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溢价36.94%,若投资者行使收购请求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异议股东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11月5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联系电话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拨打咨询电话:021-5385 8898 * 36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日

    附件一: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请求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收购请求权行权申报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晓的条件下委托上海医药办理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行权所涉及的过户登记手续。在本次收购请求权申报日次一个交易日(2010年2月5日)收市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以书面形式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

    本公司/本人作为上海医药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股东,兹授权委托上海医药代表本公司/本人于2010年2月5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申报行使上海医药收购请求权所涉及的过户登记手续。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日至上海医药收购请求权方案实施完毕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在上海医药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换股吸收合并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数量 
    委托人目前持有股数 
    委托人行权的股数 
    委托人行权的价格 
    委托人收款的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法人股东提供银行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传真 
    委托人联系地址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适用于法人股东) 
    签署日期 

    附件二: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请求权行权申请书

    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收购请求权行权申报相关情况充分知晓的条件下,填写本申请书并同意上海医药将本申请书连同本公司/本人签署的其他收购请求权行权申报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行权审核和过户手续。

    本公司/本人名称 
    本公司/本人股东账号 
    本公司/本人在上海医药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换股吸收合并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数量 
    本公司/本人目前持有股数 
    本公司/本人行权的股数 
    本公司/本人收款的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法人股东提供银行账号) 
    本公司/本人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营业执照号)

     
    本公司/本人联系电话 
    本公司/本人联系传真 
    本公司/本人联系地址 
    本公司/本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适用于法人股东) 
    签署日期 

    证券代码:600849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0-004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为确保收购请求权和换股实施顺利进行,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849)将自2010年2月4日即收购请求权申报日开始连续停牌,直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海医药”)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医药”)和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西药业”)、上海医药向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上海医药向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向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购买其医药资产(以下合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实施上海医药换股吸收合并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本公司于本日亦发布《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将通过网下申报的方式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申报服务。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2月3日。为确保收购请求权和换股实施顺利进行,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849)将自2010年2月4日即收购请求权申报日开始连续停牌,直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截至2010年2月1日,本公司A股股票的收盘价格为16.20元/股,比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高出36.94%。若投资者行使收购请求权,所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将以11.83元/股的价格出售给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可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将与上实医药、中西药业及相关机构密切配合,尽早完成收购请求权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工作。收购请求权的具体实施方案见本公司于本日发布的《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849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0-005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和第09182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及《关于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反馈意见的函》(上市部函[2009]184号)对《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补充和完善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补充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过程,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交易概述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

    二、补充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的不规范土地房产情况,并对部分土地房产存在瑕疵、以及厂房搬迁等情形可能给本公司带来的风险做出特别提示,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第11点”、“第二章 风险因素 四、法律风险 (一)土地、房产权属不完善风险”、“第五章 换股吸收合并交易 四、吸收合并涉及主要资产介绍 (一)上实医药主要资产介绍 3、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二)中西药业主要资产介绍 3、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第六章 上海医药向上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五、拟购买上药集团资产涉及的主要资产介绍 (三)土地使用权 和(四)房屋建筑物”以及“第七章 上海医药向上海上实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以该等资金向上实控股购买医药资产交易 五、拟购买上实控股资产涉及的主要资产介绍 (三)土地使用权 和(四)房屋建筑物”

    三、补充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章 换股吸收合并交易 二、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概述 (三)债权债务处理”、“第六章 上海医药向上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四、拟购买上药集团资产基本情况介绍”和“第七章 上海医药向上海上实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以该等资金向上实控股购买医药资产交易 四、拟购买上实控股资产的基本情况介绍”

    四、补充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的内部职工股和职工持股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章 风险因素 四、法律风险 (五)内部职工股和职工持股会风险”、“第四章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基本情况 二、上实医药 (三)控股子公司职工持股会情况”、“第六章 上海医药向上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四、拟购买上药集团资产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3、控股子公司职工持股会情况/(七)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内部职工股及职工持股会情况”以及“第七章 上海医药向上海上实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以该等资金向上实控股购买医药资产交易 四、拟购买上实控股资产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3)职工持股会情况”

    五、补充披露了拟购买上实控股资产的股权控制关系、设立时间、注册资本、及主要财务指标等情况,详见本报告书 “第七章 上海医药向上海上实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以该等资金向上实控股购买医药资产交易 四、拟购买上实控股资产的基本情况介绍(一)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二)MERGEN BIOTECH LIMITED”

    六、补充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的包括GMP 认证及其它医药特许是否存在变更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 “第五章 换股吸收合并交易 四、吸收合并涉及主要资产介绍 (一)上实医药主要资产介绍 6、其他/(二)中西药业主要资产介绍 6、其他”、“第六章 上海医药向上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五、拟购买上药集团资产涉及的主要资产介绍(六)其他”以及“第七章 上海医药向上海上实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以该等资金向上实控股购买医药资产交易 四、拟购买上实控股资产涉及的主要资产介绍 (六)其他”

    七、补充披露了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 关于股票买卖的核查情况”

    八、补充披露了拟购买上药集团资产和拟购买上实控股资产的资产评估方法选取标准和理由,详见“第六章 上海医药向上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三、拟购买上药集团资产评估情况”和“第七章 上海医药向上海上实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以该等资金向上实控股购买医药资产交易 三、拟购买上实控股资产评估情况”

    九、补充披露了拟购买上药集团资产和拟购买上实控股资产负债评估减值情况,详见“第六章 上海医药向上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四、拟购买上药集团资产基本情况介绍”和“第七章 上海医药向上海上实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以该等资金向上实控股购买医药资产交易 四、拟购买上实控股资产基本情况介绍”

    十、补充披露了拟购买上药集团资产和拟购买上实控股资产评估值对应的相对估值水平和最近1 年产权转让、改制或资产评估情况,并做了比较分析,详见本报告书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分析 二、本次交易的合理性分析”

    十一、补充披露了拟购买上药集团资产盈利预测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信息 六、盈利预测 (一)拟购买上药集团资产盈利预测 5、拟购买上药集团资产盈利预测的说明”

    十二、修改并补充披露了关于拟购买资产的过渡期损益及上市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六章 上海医药向上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10、滚存利润安排”和“第七章 上海医药向上海上实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以该等资金向上实控股购买医药资产交易 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暨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9、滚存利润安排”

    十三、补充披露了关于现金选择权支出的测算情况及对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履约能力的详细说明,详见本报告书“第五章 换股吸收合并交易 二、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概述 (二)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

    十四、补充披露了华源集团所持上药集团股份被冻结事宜对合并后存续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第8点”

    十五、补充披露了合并后存续公司未来治理结构及产业整合的详细规划,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 业务和技术 一、主营业务情况 (三)新上药的发展战略 4、新上药的产业整合规划”和“第十二章 董事会讨论与分析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其他影响 (三)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十六、补充披露了上药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第9点”和“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二)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措施”

    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及摘要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本公司的重组报告书时,应以本次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全文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