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2月20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2月20日(星期六)15:00
二、会议地点:西安凤城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10日(星期三)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2009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可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查询,公告编号2009-028);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可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查询,公告编号2010-003)。
七、参加会议人员:
出席人员:2010年2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必须按照附件的样式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列席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人代表。
八、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2月11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九、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岳 鹏:029-86156198 13891953516
张五月:029-86156196 15229019985
传真:029-86156196
邮编:710016
十、备查文件目录:
1、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就下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关于聘请2009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赞成 2、反对 3、弃权
如存在相关意见,请简要说明: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赞成 2、反对 3、弃权
如存在相关意见,请简要说明: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