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10年0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0-00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阳光”)于2008年7月22日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科技”)签署了《多晶硅供需合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为;临2008—028)。该合同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期满后该合同失效。
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宁夏阳光在2009年1月至12月未向海润科技批量供货,海润科技也仅向宁夏阳光支付了定金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为;临2008—041)。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海润科技将支付给宁夏阳光的定金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转作2010年期间宁夏阳光向海润科技批量供货的预付款,直至全部抵扣完毕为止;双方根据产品供应时的市场价格商定的价格(另签协议)为结算价格。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