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月2日上午8:3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经到期。根据公司2010年上半年经营计划和流动资金需要,特申请继续以募集资金补充临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周转金的使用时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声明,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上市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公司定于2010年2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临2010-003号《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2日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声明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此次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问题的通知》,我们认为:
1、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上市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3、周转金的使用时限每笔不超过六个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 徐心德
邢星
魏素艳
2010年2月2日
股票代码:600855 股票简称:航天长峰 编号:2010-00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2月25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22日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航天数控大楼七层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2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2月25日上午9:30开始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航天数控大楼七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否 |
《公司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披露在2010年2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0年2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2月22日;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数控大楼801室;
4、登记时间:2010年2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10年2月24日下午5:00以前收到为准。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投票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142信箱39分箱,邮政编码:100854
2、联系人姓名:冯水盈
联系电话:010-68386000
传真:010-88219811
3、其它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股东大会议案(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0年2月25日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855 | 长峰投票 | 1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738855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