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10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玉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国辉先生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听取公司总经理关于2009年整体经营情况及2010年工作计划的汇报;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本公司200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86,129.6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82,501,984.89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515,855.20元。
因2009年度公司亏损,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提出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五、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支付给该所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公司不承担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等费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述第二---第六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
李秀芬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徐兵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张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范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
为了推动农资连锁事业,建立农资市场竞争新秩序,完成模式的探索与完善,公司计划增设十家分店(销售分公司)。
九、审议通过了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另行决议并公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2日
附件一: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庆先生,41岁,研究生学历。2000年2月至2004年6月历任本公司农药事业部化工厂副厂长、厂长、生产中心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本公司生产中心总经理兼石家庄基地经理;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任公司监事;2005年3月至2008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2月2日起任公司总经理。
范朝辉先生,42岁,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1月至2004年1月任历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农化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6月任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4年6月至2010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2月2日起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威远生化 公告编号:临2010-005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0年2月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公司监事田世红先生委托监事会召集人张国辉先生代为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董事会及总经理工作的监督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例行检查,并对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可信。
3、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4、本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能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5、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向新奥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尚未取得正式批准文件。监事会对运作过程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定价以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为依据,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以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6、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违规现象。
四、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0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9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2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