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2月3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总裁黄迪南先生提名,同意聘请朱斌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任期自2010年2月3日起至2010年11月16日止。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3日
附:朱斌先生简历
朱斌,49岁,自1983年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朱先生拥有丰富的发电设备制造业经历和企业运营管理经验。朱先生于2009年2月起任本公司总裁助理,2004年至2009年期间曾任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常务副总裁、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总裁、上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而于1996年至2004年期间历任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电站事业部副部长,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上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朱先生持有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及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证券代码 601727 证券简称 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0-00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起厂”)100%股权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
● 关联董事表决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徐建国先生、黄迪南先生、张素心先生回避表决。
●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不断调整,转让上起厂100%股权后,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发展风电、核电产业,进一步加快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年2月3日与电气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上起厂100%股权转让给电气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300,085,923.86元。
由于电气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0年2月3日,公司第二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建国先生、黄迪南先生及张素心先生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
注册资本:4,730,680,000元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非公司法人)
法定代表人:徐建国
主营业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
经审计,截止2008年末,电气总公司总资产12,557,449万元,负债总额9,194,042万元,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3,363,407万元;2008年度,电气总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19,148万元,营业利润294,855万元,净利润282,430万元。
至上述关联交易公告日止12个月内,公司与电气总公司及其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标的金额小于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191号,注册资本:3881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起重运输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技术咨询和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08年12月31日 | 2009年10月31日 |
资产总额 | 94,365 | 100,621 |
负债总额 | 71,076 | 86,615 |
应收帐款 | 24,817 | 30,231 |
净资产 | 23,289 | 14,005 |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08年度 | 2009年1-10月 |
营业收入 | 54,600 | 38,804 |
营业利润 | -5,778 | -8,521 |
净利润 | -4,371 | -9,284 |
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09】第343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10年10月31日,上起厂的账面净资产为14,005.39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30,008.60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项下的上起厂的股权转让价格是依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信资评报字(2009)第343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出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 10月 31日。转让方将其持有上起厂的目标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0,085,923.86元;
2、协议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基准日为2009年10月31日。自交易基准日期至本协议项下的目标股权转让完成这一期间内目标公司产生的经营性盈亏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3、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日起四十(4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因本协议项下拟议的目标股权转让而产生的任何税收或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征收的费用,应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如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各承担50%。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不断调整,转让上起厂100%股权后,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发展风电、核电产业,进一步加快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上起厂的股权转让预计将为公司带来16,003.6万元的股权转让收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森第先生、张惠彬先生、李怀靖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侵害其他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二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09】第343号《资产评估报告》;
3、上起厂股权转让协议。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3日
证券代码 601727 证券简称 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0-00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下属子公司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设备公司”)将所拥有的综合监控系统资产以人民币335.7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仪股份”)。
● 关联董事表决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徐建国先生、黄迪南先生、张素心先生回避表决。
●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业、集聚资源、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产业,保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2月3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轨道设备公司与自仪股份签署协议,轨道设备公司将所拥有的综合监控系统资产以人民币335.7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仪股份。同时,轨道设备公司将上述资产涉及的22名员工劳动关系全部平移,成为自仪股份的员工,以实现平稳过渡;协议双方将与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平移协议书。
由于自仪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下属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0年2月3日,公司第二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监控系统资产转让、人员转移至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建国先生、黄迪南先生及张素心先生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漕路4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9928.689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子瑛
主营业务: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自动化仪表及其相关的机电产品、元器件;仪表成套装置、仪器仪表元器件、工艺配套件;技术服务与咨询及投资兴办公司(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审计,截止2008年末,自仪股份总资产108,894万元,负债总额93,457万元,股东权益15,437万元;2008年度,自仪股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9,310万元,营业利润788万元,净利润813万元。
至上述关联交易公告日止12个月内,公司与电气总公司及其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标的金额小于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轨道交通公司综合监控业务涉及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两类。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303.69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4.41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09】第355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09年12月31日,轨道交通公司上述综合监控业务涉及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35.76万元。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共同聘请专业机构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轨道交通公司转让给自仪股份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协议双方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该项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35.76万元;自仪股份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30)日内向轨道交通公司支付该项资产中固定资产的250.35万元至轨道交通公司指定的账户;无形资产产权转移后30天内支付剩余的85.41万元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在轨道交通综合监控业务整体转移的同时,根据“人随业务走”的划分原则,轨道交通公司系统部全部员工劳动关系全部平移、成为自仪股份的员工;自仪股份承诺将妥善、合理安排好这些员工的工作,以实现平稳转移和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
3、协议双方共同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轨道交通公司转让给自仪股份的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协议双方各负担50%;
4、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缴纳;
5、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按各自审批程序通过后,经双方董事会及公司董事会批准、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协议修订、补充,须经双方同意。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业、集聚资源、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产业,保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本次资产转让预计可为公司带来27.66万元资产转让收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森第先生、张惠彬先生、李怀靖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侵害其他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二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09】第355号资产评估报告;
3、关于轨道交通综合监控资产转让、人员转移的协议。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