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议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 2月9日(星期二)上午 9: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会议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内容:
一、 审议《200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 审议《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 审议《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 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八、 审议《关于2010年度贷款及担保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九、 审议《章程修正案》;
十、 审议《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一、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 2009年度述职报告。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0年2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见证律师。
七、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 2月8日(星期一)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13008。
4、联系电话:0572-3158810、0572-2699755、0572-2688765(传真)。
5、联系人:袁嘉懿、施和泉
八、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2月 4 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0-020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0年2月3日上午9点半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志宝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徐旭青律师、鲁晓红律师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4,824,3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2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设了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2010年2月2日-2010年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2月3日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年2月2日 15: 00至2010年2月3日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网络投票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758,5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87%。
二项合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120人,代表股份115,582, 885股,占总股本的48.5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会议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9,156 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24,800股),612,429 股反对(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12,429股),121,300股弃权(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21,300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2,856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8,500股),反对690,2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90,229股),弃权 49,8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9,8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3、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议案》,对该议案的子议案的逐个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2,856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8,500股),反对689,1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89,129股),弃权 50,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0,9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2,856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8,500股),反对689,1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89,129股),弃权 50,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0,9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2,856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8,500股),反对689,1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89,129股),弃权 50,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0,9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4)《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2,856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8,500股),反对689,1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89,129股),弃权 50,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0,9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2,856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8,500股),反对704,3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704,329股),弃权 35,7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35,7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6)《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2,856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8,500股),反对689,1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89,129股),弃权 50,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0,9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2,856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8,500股),反对689,1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89,129股),弃权 50,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0,9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2,856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8,500股),反对689,1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89,129股),弃权 50,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0,9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9)《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2,856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8,500股),反对689,1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89,129股),弃权 50,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0,9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2,856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8,500股),反对587,7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7,729股),弃权 152,3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52,3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42,856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8,500股),反对688,6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88,629股),弃权 51,4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1,4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114,839,556 股(其中现场投票114,824,356股,网络投票15,200股),反对689,129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689,129股),弃权 54,2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4,20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徐旭青律师、鲁晓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