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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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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3版:信息披露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广发华福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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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广发华福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年02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华福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广发华福证券将自2010年2月4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0105),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160106,后端代码:160107),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160119,后端代码:160120)和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前端代码:202017,后端代码:202018)。

      从2010年2月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广发华福证券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其代销的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上述基金中南方深成基金处于封闭期,暂不接受申购、赎回业务。

      从2010年2月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广发华福证券办理其代销的南方积配、南方高增和南方500基金的定投业务,目前,广发华福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时规定的每月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广发华福证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广发华福证券网站: www.gfhfzq.com.cn

      广发华福证券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华融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华融证券将自2010年2月5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0105),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160106,后端代码:160107)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160119,后端代码:160120)。

      从2010年2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融证券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其代销的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从2010年2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融证券办理其代销的南方积配、南方高增和南方500基金的定投业务,目前,华融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时规定的每月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华融证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华融证券网站:www.hrsec.com.cn

      华融证券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预告

      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根据《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自本基金成立以来的第五次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10年2月2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2,365,257,855.91元;本公司拟以2010年2月2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20元。该分红金额可能根据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0年2月8日

      2、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2月9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10年2月8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2月1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2月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0年2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0年2月9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0年2月10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0年2月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具体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免长途费客户服务热线:400-889-8899。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3、本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1)代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券商与其它代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泰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