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定向增发收购一家企业,这家企业由X公司管理层实际控制,却被巧言编成是由别的股东控制的。如此创意的好处是,X公司管理层将兑现财富的时间提前了两年,大大降低了不确定性。因为,实际控制股东所持的定向增发股票的限售期为3年,而非实际控制股东的限售期只有1年。
对于暂停上市的C公司而言,投行的创意更是无限。这类公司恢复上市一般都要经过重大资产重组,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后,再向交易所申请。很多公司因为重组不彻底,几年都不能重返市场,而C公司搞了个资产置换,以达不到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为由避开证监会,直接申请恢复上市。从出方案到恢复上市只用了两个月时间,堪称奇迹。
无独有偶,近日披露重组方案的N公司,同样沿用这一思路。此类创意,为何在资本市场日渐盛行?一位券商朋友一语点破: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谁能满足买方的需求,谁能最赤裸地代表买方的利益,谁的创意就能卖出好价钱。
D公司股东内乱不断,因此被交易所特别处理。在公司前景迷茫的时候,财务顾问大胆创意,闻所未闻地将公司分立为两公司独立上市。此创意如果可以复制,那上市公司家数就可以呈几何级增长了。
当然,这些创意都是建立在利己不损人的基础上,其他股东运气好时还会跟着沾光,所以大家也并不太在意。但有些创意,却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而且还让你欲哭无泪。
如J公司,大股东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注入优质资产,而且还信誓旦旦地说,如果不执行 ,投资者可以起诉。就在市场期待惊喜时,一记重拳狠狠落下,优质资产变成了劣质资产。显然,这样的强盗方案过不了股东大会。而这正好是创意方想要的借口:是你们否掉了注资方案,不是我不履行承诺,所以你们状告无门。
这样的创意让人心寒,也违背了诚信的底线,应该受到谴责。
还有一类创意,居然拿监管部门当赌注:如果监管部门审核结果与创意方预期一致,相关利益方会执行一个条款;如果审核结果相反,则执行另一个条款。这样的创意既有豪赌的成分,对公众投资者也是很大的不公。
资本市场需要创新,所以好的创意理所当然会受到市场的青睐。但如果站在狭隘的立场,怀有特殊的目的,那这样的创意即使能逞一时之快,也终究不能持续,更不能成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