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2010年2 月4 日接到大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集团”)关于增持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股份”)的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
如下:
一、金鹰集团增持金鹰股份的计划
2009年2月,金鹰集团认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乐观判断及看好金鹰股份的未来发展,通过增持以表达对金鹰股份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详见公司临2009-003号公告)。金鹰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择机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以2008年12月31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计算,含本次已增持部分股份);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金鹰股份的股份。
二、金鹰集团增持金鹰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0年2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金鹰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680,000股。本次增持前金鹰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70,272,293股,占公司2008年12月31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的54.65%。增持后金鹰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70,952,293股,占公司2008年12月31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的54.81%。2009年,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金鹰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增加股本52,828,656股,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64,718,544股,金鹰集团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6.87%。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金鹰集团履行了承诺,未减持其持有的金鹰股份的股份。
根据相关规定金鹰集团将向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