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有临时议案提交表决
2010 年1月5日,持有本行3%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向本行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补充附属资本的临时提案。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列为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0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5日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16层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543,567,787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78.25%。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行行长陈小宪先生主持,本行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股东提名安赫尔·卡诺·费尔南德斯先生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0,543,567,787股,其中同意29,612,925,998股,反对930,336,789股,弃权305,00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3068%。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2.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补充附属资本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0,543,567,787股,其中同意30,524,684,287股,反对16,628,500股,弃权2,255,00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75%。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此项决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小蕾、高怡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