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0年2月3日、2月4日、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征询,除公司于2010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已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之外,未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除前述已披露并正在进行中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v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河南省国资委的预核准,但重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1)本公司股东大会对相关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准;(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3)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或核准;(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5)中国证监会对义煤集团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能否取得相关有权部门或机构的备案、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相关有权部门或机构备案、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