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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方位、多层次推进2010年投资者教育工作
    投资者教育
    助力券商业务转型
    推进投资者教育需各方形成合力
    投资者教育是资本市场
    长期性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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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教育是资本市场长期性基础工作
    2010年02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欢 ○编辑 衡道庆
      ⊙记者 张欢 ○编辑 衡道庆

      

      投资者教育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也是加强市场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投资者教育,绝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长期性基础工作。

      

      投教工作重要地位日渐凸显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在投资者教育工作座谈会上表示,构建健康稳定的资本市场,不仅需要健全的市场监管、经营稳健的市场主体、透明高效的市场机制、诚实守信的市场文化,更离不开成熟理性的市场投资者。成熟理性的投资者是市场内在的约束力量,是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持续深入地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强化风险揭示、识别、防范和化解,对于促进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伴随着资本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创新业务的陆续推出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逐渐确定,作为长期性基础工作的投资者教育的重要地位日渐凸显。在监管部门、经营机构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共同努力下,资本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然而,市场各方在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定位、目的、传递思路及依靠对象等重大问题上仍有不同的看法,需要我们厘清和解决。

      是事业还是工具,这是解决投资者教育工作定位的重大命题。有人将投资者教育工作看作股市过热时的风险提示,或是告诫投资者的一种免责手段,更有甚至将其视为一项宣传任务和临时工作,还有中介机构把它当作招揽客户、拓展业务的一种商业手段。以上观点虽然各异,但都指向一个共同思路,即将投资者教育工作视为一种工具,当作市场各方获利的手段。

      然而在“事业论”者看来,投资者教育工作是屹立在资本市场发展进程中牢不可破的坚石,是助推多层次市场体系壮大完善的必然之举。展望未来5-10年,我国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将大为扩展,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场外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将得以建立,股票、债券、商品期及金融衍生品市场将全面发展。与此同时,新兴加转轨的市场环境短期难以改变,中小个人投资者为主的特殊投资者结构仍将维持较长一段时间,成熟的股权文化亟待建立,在波澜壮阔的资本市场进程背后,注定了我国投资者教育工作将是一场兼具特殊性、艰巨性、紧迫性的长期事业。

      

      有助于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投资者教育是保护投资者利益还是保护投资者盈利呢?长期以来,弥漫在资本市场中的不成熟股权文化导致投资者只注重账户的短期盈亏而忽视了自身利益的长期保护,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等健康股权文化形成尚需时日。我国大部分个人投资者在参与市场过程中还处于投资股票赚取溢价的阶段,缺乏行使股东权利的主动性,尚未树立起股东意识。尤其是近年来,特别是新入市的个人投资者比重较大且呈持续上升趋势,一部分投资者尤其是新入市的投资者对证券知识缺乏系统了解,风险意识淡薄,风险承受能力较低,自我保护能力不足。

      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主要以分散的中小个人投资者为主,中低收入者较多,且呈持续上升趋势。新入市的投资者缺少证券投资的经验,投资理念总体上还不成熟,特别是没有市场大幅下跌的经历,风险意识淡薄且抗风险能力弱。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投资者教育,加深投资者对“买者自负”原则的认识,才能使其逐步成为“明白”或成熟的投资者,促进培育理性健康的股市文化,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提高投资者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认识,通过投资股市真正关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加强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管理层的监督,有助于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还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同时,这种持续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构成了投资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和提升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培育理性健康的投资文化

      投资者教育工作是传递投资“理性”还是传递投资方法呢?投资方法是投资时的操作思路,是选股和买入卖出点的选择依据。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渐发展,市场上的各种投资方法层出不穷,技术分析、心理分析大行其道,江恩理论、波浪理论各领风骚,但都是通过操作方法的选择来获取收益。

      而就投资者教育工作来看,无论是何种投资方法,都离不开资本市场价格发现的基本功能。同其他商品一样,上市公司有其内在的投资价值,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通过其股票价格表现出来,而股票价格又是通过成千上万投资者的交易形成的。从理论上讲,股票价格应该围绕其内在价值上下波动,如果股票价格大幅度超出投资价值,就可能出现大幅度修正的风险。因而,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投资者教育,让投资者形成“买者自负”的原则认识,使其逐步成为理性和成熟的投资者,促进培育理性健康的投资文化,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投资“收益”。

      投资者教育是否需要市场经营机构呢?一方面来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盈利目标决定了其在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过程中,不能真正从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成熟股权文化形成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往往出现以投资者教育之名行投资咨询、市场营销之实的情况,投资者教育工作效果常常打上折扣。而从另一方面来讲,证券经营机构作为直接面对投资者的窗口对象,无论在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效率和影响力上,都远胜于监管部门一对一的工作效果。另外,也只有依靠市场经营机构,使其真正树立从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才能将投资者教育深入推广到投资者群体之中,避免沦为“应景”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