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0年2月8日下午13:30时在衢州衢化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蒋声汉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317,005,456股,占公司总股本55680万股的56.9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沈田丰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后,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其中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大会决议如下:
一、解除叶志翔、杨福平、李建华的公司董事职务
1.解除叶志翔公司董事职务:317,005,4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解除杨福平公司董事职务:317,005,4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解除李建华公司董事职务:317,005,4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选举杜世源、吴周安、蒋跃兰、李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杜世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317,005,4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选举吴周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317,005,4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选举蒋跃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317,005,4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选举李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317,005,4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沈田丰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9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0-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月2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四届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2月8日下午3:00在衢州衢化宾馆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公司监事吴宪钢、杜金松、周明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蒋声汉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12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杜世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12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为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的效率,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工作需要,决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杜世源、蒋声汉、许生来、吴周安、章国强、李伯耿、童云芳等七人组成,杜世源为主任委员。
2.公司审计委员会由费忠新、陶久华、童云芳、蒋跃兰、朱国平等五人组成,费忠新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杜世源、许生来、李伯耿、陶久华、童云芳五人组成,童云芳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杜世源、许生来、费忠新、陶久华、童云芳等五人组成,费忠新为主任委员。
三、12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预算安排,为满足公司生产资金的需要,合理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申请信用贷款,贷款种类为中长期流动资金借款,贷款金额为贰亿元整,期限二年,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有关贷款协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