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0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编号:临2010-004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2月3日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表决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关于申请壹亿陆仟陆佰万元人民币贷款及不超过伍仟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解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深圳”)申请期限为十年的壹亿陆仟陆佰万元人民币(RMB166,000,000.00)贷款(具体金额、期限以签订贷款合同为准)。
同意公司申请并接受东亚深圳提供之伍仟万元人民币(RMB50,000,000.00)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
同意以公司拥有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飞鹅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建筑面积合计48,977.98平方米的房产及其相应的6,944.5平方米的土地作为本次贷款的抵押担保。
以上业务在具体操作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林端先生签署与东亚深圳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