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0年0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10-03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大众证券报》刊登了有关本公司的报道,文章称,在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兰房产拟整体销售新梅太古城一期的公告(详见公司临2010-02号公告)后,“一私募人士”对该报的记者透露,“这是上海新梅控股股东在为卖壳做准备”。虽然该报记者曾以投资者身份向本公司求证且得到了明确的否定回答,但仍然按照自己的理解就该事项进行了报道。由于该报道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嫌疑,本公司特此予以澄清。
二、澄清声明
1、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外销售自主开发的房产项目纯属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是根据市场情况、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等综合因素决定;
2、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上海兴盛集团,该公司回函明确表示:在未来可预见的三个月内,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兴标先生无任何关于出让上海新梅控股权的意向、商谈和协议。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该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