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通时间
2010年2月9日。
二、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申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仅限转入)、信息查询、账户资料修改、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开通网上交易相关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开通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并办理u盾或电子银行口令卡的个人投资者。
五、费率及优惠活动
(一)基金前端申购优惠费率
自2010年2月9日起,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付款方式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在该基金原申购费率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优惠,即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5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活动截止日期等事项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1、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享受5折优惠后的费率执行。
2、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
3、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转入基金优惠申购费率
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适用于以下优惠方案: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转入华夏回报二号混合,申购费率为0.8%;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转入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费率统一为0.6%;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六、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已开通网上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中,如已公告暂停或限制基金申购、基金转换等业务的,按照相关公告执行。
(二)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司网上交易各项业务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帮助手册》等文件。
(三)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