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议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8日上午9:30在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0号天竺物流园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虞健民先生主持。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共代表股数 618, 798, 5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339%。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外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份574,637,796股。
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4,160,715股。其中:同意:44,160,7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王勋非、宋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后续事宜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拟收购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运”)持有的中国外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大件公司”)51%的股权。以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大件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15,799.91万元】作为定价基础,收购交易通过由中国外运在产权交易所将拟转让的大件公司51%股权挂牌、本公司参与摘牌的方式进行;大件公司的另一股东目前尚未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交易的最新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