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葛洲债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交钥匙合同(EPC)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协议获得中国和毛里塔尼亚两国政府审批,中国有关银行和毛里塔尼亚财政部之间签订贷款协议(优惠性质贷款),承包商向业主提交合同金额20%的银行预付款保函,承包商收到业主支付的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 从业主发布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总工期为42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由于本项目施工工期为42个月,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10年全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项目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5日与 “毛里塔尼亚水利能源部排水局”在毛里塔尼亚首都努瓦可肖特市签订了毛里塔尼亚努瓦克肖特城市排水一期项目合同协议书。毛里塔尼亚财政部将向中国有关银行递交贷款申请。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361,958,582元人民币,总工期42个月。
项目主要包括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泵站、雨水泵站/渗透池、污水处理厂、排水局办公大楼等设施的设计、供货、施工或安装以及试运行等。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项目业主为 “毛尼塔尼亚水利能源部排水局”,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合同条款
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361,958,582元人民币。该项目开工日以业主正式发布开工令为准,开工后42个月内完工。合同条件采用FIDIC1999年第1版《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1、该项目能否被中国和毛里塔尼亚两国政府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该项目属外国业主向中国的银行融资项目,融资最终能否被中国有关部门和银行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3、当地材料价格上涨可能对项目实施带来一定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合同协议书(法文)。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