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2月5日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朱景文先生、邵虹先生请求辞去董事之职的议案》。
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朱景文先生、邵虹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董事之职。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同意朱景文先生和邵虹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对他们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对公司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培琴女士、杨祚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朱景文先生、邵虹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之职,经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王培琴女士、杨祚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董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
三、审议通过《2010年江苏中达集团经营班子及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分配办法》
为建立责权利相统一、报酬和风险对称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实现既定业绩目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江苏中达集团经营班子及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分配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1、2两项议案,有关该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8日
附简历:
王培琴:女,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共产党员,2006年7月迄今在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曾任出纳,资金计划主管,主管会计等职。
杨祚民:男,1968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共产党员,1999年12月至2001年8月在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1年9月2005年3月任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10-005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2日上午10:00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亚包商务大厦九楼公司大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根据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3月2日上午10:00。
(二)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三)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亚包商务大厦九楼公司大会议室。
(四)会议期限:预定半天
(五)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朱景文先生、邵虹先生请求辞去董事之职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王培琴女士、杨祚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六)、出席对象:
1、2010年2月23日下午三时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0年2月24日--2月26日9:00--15: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或授权委托书到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亚包商务大厦906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联系人:赖业军
电话:0510-86686352
传真:0510-86621021
邮编:214443
(八)、其他事项:
1、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有权得到会议通知的股东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做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特此通知。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8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于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2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0年2月2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股东姓名(盖章):
2010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