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舜东投资以债权人身份要求*ST宏盛进行破产重整。而记者发现,这是一家注册资本仅50万元、注册成立后不到一个月时间的公司。透过这一表象,其背后意图颇值得投资者玩味。
据*ST宏盛2月4日披露,公司债权人上海舜东投资有限公司,日前以公司主营业务基本停滞、近三年连续亏损、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向上海市一中院提出要求上市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然而经记者多方调查后发现,舜东投资此番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其过程更是疑点重重。
相关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舜东投资是在今年1月11日方才成立,这意味着舜东投资在成立后便立即成为*ST宏盛债权人,并“马不停蹄”地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如此高的办事效率,表明舜东投资显然是“有备而来”。与此同时,由于*ST宏盛目前主营业务已完全停滞,加之舜东投资所从事的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等业务与*ST宏盛关联度不大,在此背景下,其又是如何在极短时间内与上市公司确立债权关系的呢?
资料显示,舜东投资的注册资本仅为50万元,由自然人刘舰单独出资设立。如此小的资本金规模,意味着即便其与*ST宏盛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将极其有限,而参照*ST宏盛2009年三季报,凭借着房产业务收入,公司去年9月末的货币资金也有1337万元,这表明*ST宏盛有能力偿还该部分债务,根本无需走到被申请破产重整的地步。
此外,由于中信保等*ST宏盛原有债权人拥有债权数额较大,且破产重整若最终实施,也将对其债权清偿造成不利影响,因此,*ST宏盛此前在日前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人将相关债权转移给舜东投资的可能性也较小。值得注意的是,*ST宏盛大股东宏普实业目前也拥有上市公司约1.32亿元债权。
分析人士指出,尽管*ST宏盛目前债务累累,债务重组也在意料之中,但舜东投资此时通过如此蹊跷方式来对*ST宏盛提出破产重整,难免引起外界猜疑,不排除其背后有其他力量在主导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