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稀土原料产品战略储备的公告
2010年0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0-002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批准实施稀土原料产品战略储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向包头市发改委下发了《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包头稀土原料产品战略储备方案的批复>的通知》,并抄送包钢稀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包钢稀土下属的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实施包头稀土原料产品战略储备方案。储备资金将主要由企业自行承担,自治区、包头市、包钢(集团)公司将共同给予贴息支持,自治区贴息1000万元,包头市贴息1000万元,其余由包钢(集团)公司贴息。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