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 告
2010年0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0-0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咨询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705万股分别质押给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滨江支行。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厦控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33,7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截止本信息披露日,广厦控投持有的上述本公司股份已全部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其中16,000万股被司法冻结(有关内容详见2010年2月9日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01号)。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