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年1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于2010年2月9日上午9:3 0在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廷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5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119,704,296股,占公司总股本275,592,200股的43.4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有效。
三、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2.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2.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3.1、同意公司以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75,592,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7,559,22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06,384,402.29元转入2010 年度。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3.2、同意公司以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75,592,2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96,065,960 股。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9年年度工作报告》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9年年度工作报告》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6.1、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李德军先生2009年年度述职报告》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6.2、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杨汉刚先生2009年年度述职报告》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6.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夏成才先生2009年年度述职报告》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53万元。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融资6.22亿元的计划》
8.1、同意母公司采用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融通流动资金人民币2.87 亿元(含贷款、保理及银行承兑汇票等);
8.2、同意脱硫BOOM 项目采用项目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及保证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1.15 亿元(含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期限为5 至10 年;
8.3、同意襄樊高新子公司采用土地抵押、保证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0.5 亿元;
8.4、同意长沙高新子公司采用土地抵押、保证等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0.4 亿元;
8.5、同意义马环保公司新增1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保证、质押、土地抵押);
8.6、同意学府地产采用信用、保证、抵押新增流动资金贷款0.3亿元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兑付专职董事、监事2009年年度薪酬余额及公司奖励的议案》
9.1、同意根据考核结果足额向专职董事、监事兑付2009年年度薪酬。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9.2、同意提取200 万元作为公司2009 年年度经营成果奖励金,授权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制订奖励方案并实施。
赞同119,704,29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0-1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进展情况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 《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并于2010年2月9日接控股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通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凯迪电力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投”)于2010年1月17日在武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凯迪电力向联发投协议转让其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38,582,908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14%),转让股份中不含凯迪电力2010年3月即将解除限制流通条件的5%股份,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65元/股,转让价款总计为21,799.34万元。
2010年2月9日凯迪电力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股权的议案》。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尚需获得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能否获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