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9日发出召开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2010年2月8日下午2:00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在合肥市高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批准《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1-12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321,485.61元,减去本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按10%计提)1,932,148.56 元,加上年初剩余未分配利润 69,313,803.02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86,703,140.07元。
公司2009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5,8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5股(含税),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80,823,140.07 元结转到下一年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0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关联交易和2010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18692.22万元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未变更投资项目;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首发募集资金的投入,增强了公司的研发能力,增加了产品品种,优化了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了民用雷达产品、通信射频组件产品系列化、规模化的发展。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批准《关于2010年贷款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公司2010年度同一时点银行贷款最高限额为1.5亿元;超过以上限额时,需报请董事会另行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上述限额范围内自主决定贷款的时间、金额及期限。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批准《关于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2010年,公司拟投资1540.31万元,购置设备、仪表等固定资产,用于公司科研能力提升、生产能力建设及信息化建设。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即将届满(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
本次会议推举吴曼青先生、陈信平先生、宗伟先生、鲁加国先生、刘韵洁先生、曲惠民先生、陈晓剑先生、杨棉之先生、张云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陈晓剑先生、杨棉之先生、张云燕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推举吴曼青先生为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举陈信平先生为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举宗伟先生为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举鲁加国先生为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举刘韵洁先生为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举曲惠民先生为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举陈晓剑先生为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举杨棉之先生为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举张云燕女士为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0万元。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3月2日上午9:30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3月2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4)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09年度关联交易和2010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在2010年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10年2月25日(上午9时——下午15时)向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199号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人: 杨梦、周林冲
联系电话:(0551)5391324 传真:(0551)5391322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二月八日
附件一: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曼青:中国籍,1965 年9 月出生,硕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安徽省人大代表,中共十七大代表。历任华东所总体部副主任、副总工程师。现任华东所所长,本公司董事长。
2. 陈信平:中国籍,1962 年11 月出生,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主持研制的项目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等。1991 年获机械电子部优秀科技青年称号,1997 年获光华科技基金奖二等奖。历任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总体部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副所长,本公司董事。
3. 宗 伟:中国籍,1966年 11 月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央企业青联二届全国委员、中国国防邮电工会二届全国委员,曾获得国家进步二等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历任华东所工艺部副主任、所长助理。现任华东所副所长,本公司董事。
4. 刘韵洁,男,1943年1月出生,山东烟台人。196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中国工程院院士。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国家发明专利多项。曾任邮电部数据所所长、邮电部电信总局副局长兼数据通信局局长、中国联通总工程师、副总裁等职,现任中国联通科技委主任。
5.鲁加国:中国籍,1964 年12 月出生,硕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享有国家特殊津贴专家,国家863计划专家,总装特邀专家,入选国防“511 人才工程”,是 IEEE 高级会员,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中国电子学会雷达分会和微波分会委员,长期从事新技术研究管理工作。历任研究部副主任、主任,现华东电子研究所副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6.曲惠民:中国籍,1963 年8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三处业务员、业务九部副总经理、业务十部总经理、第三事业部总经理兼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7.陈晓剑:中国籍,1960年11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2005年获得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三等奖,2006年获得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2007年获得全国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二等奖。本公司独立董事。
8. 杨棉之,男,中国籍,1969年7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财务学)博士,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先后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两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安徽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安徽大学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和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009年被遴选为全国会计(学术类)领军人才和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曾在原安徽省人民银行农金处从事会计工作,现任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系副主任。
9. 张云燕,女,中国籍,1975年1月出生,安徽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承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理事长,合肥、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丰原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获“安徽省优秀律师”称号,2006年当选为安徽省青年联合会常委,2007年当选为安徽省政协委员。2007年因参与安徽日报与南非MIH集团的合作被安徽省司法厅记三等功。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时2010-06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2月8日下午在合肥市高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学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通过列席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听取了有关议案的汇报,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无异议。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0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关联交易和2010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推举陈学军先生、吴君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经职工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推举陈学军先生为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举吴君祥先生为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二月八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学军:中国籍,1966 年12月 12日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合肥工业大学兼职博导,享受安徽省政府津贴。获省部级级科技进步奖两项。1991年 4 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材料系, 毕业后入 38 所参加工作, 1995年 3 月任38所工艺部副主任, 2001年10月任38所所长助理兼制造部主任,2008年1月至今任38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吴君祥:中国籍,1965 年10 月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华东所财务处会计员、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所长助理。现任华东所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0-007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拟与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及控股子公司就房屋、设备租赁达成相关协议以及进行相关产品的供销活动。公司拟于2010年继续租用华东所清溪路机加厂房用于生产和办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于2010年继续租赁华东所华电大厦厂房及设备。公司拟向华东所销售雷达及印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等雷达配套产品。公司拟向华东所控股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微波等电子器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华东所销售变压器、军用电源等雷达配套产品,拟向华东所控股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变压器、军用电源等产品,拟向华东所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田村电气有限公司销售电源等产品。
根据经营活动需要,2010年公司拟向华东所采购外协加工件和原材料以及技术协作、检验试验、委托加工等;拟向中电科技(合肥)电子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子元器件;拟向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采购特种变压器、电源等;拟向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华东所、中电科技(合肥)电子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华耀田村电气有限公司采购元器件;拟委托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机械加工。
因为上述交易的交易方华东所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科技(合肥)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控股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独资子公司,合肥华耀田村电气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控股子公司,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0年2月8日召开的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本议案(吴曼青先生、宗伟先生、陈信平先、鲁加国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华东所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合肥市淠河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吴曼青
注册资金:7,418万元
经营范围:雷达、电子系统、技术防范工程、电子产品技术服务,机械加工,百货、五金交电、家具、木模、建筑材料销售;印刷;住宿、餐饮、货物运输、物业管理与服务、房屋租赁;几何量测试、无线电测试、环境实验;电镀及服务。
关联关系情况:华东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8.82% 的股份。
(2)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吴曼青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为变压器、电感器、铁芯、薄膜电容器等电子元件和逆变电源、脉冲功率源、开关电源等电子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情况:华耀公司市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耀公司90.83%股权。
(3)中电科技(合肥)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吴曼青
注册资金:4000万
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子整机研究开发及电子工程系统、通讯产品的生产销售;物流培训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关联关系情况:中电科技(合肥)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控股子公司。
(4)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六安经济开发区前进路以南经三北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吴曼青
注册资本:10018万元
经营范围:为资本运营及设计制造电子、微波、通讯设备,技术开发,系统工程安装,汽车空气压缩机;车辆改装,家用电器,机电设备,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独资子公司。
(5)合肥华耀田村电气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
法定代表人:吴曼青
注册资本:82.68万美元
经营范围:为电子变压器为主的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无进出口商品分销业务)。
关联关系情况:合肥华耀田村电气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租用华东所机加厂房一至三层建筑面积3010.5平方米,位于合肥市清溪路。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于2010年继续租赁华东所华电大厦厂房及设备。
201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拟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1)公司拟向华东所预计销售雷达及印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等雷达配套产品,承建华东所新区智能安全项目;公司拟向华东所控股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微波等电子器材,承建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新区弱电工程项目。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华东所销售变压器、军用电源等雷达配套产品;拟向华东所控股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变压器、军用电源等产品;拟向华东所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田村电气有限公司销售电源等产品。
上述交易由于是框架性的,准确的型号和交易金额,在每单购销合同中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继续租用华东所机加厂房一至三层建筑面积3010.5平方米,位于合肥市清溪路,参照合肥市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双方商定该出租房屋月租金为10元/平方米,租赁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房屋租金共计人民币361,260元(具体租赁金额将以四创电子实际使用的期限按面积和单价计算)。另外,公司拟租用华东所设备、仪表等,预计支付费用1,233,005元。
华东所拟租用公司设备仪表等,预计支付费用519,137元。租赁价格参考设备的使用期限。设备、仪表原值5,191,370元,按原值的10%收取租赁费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于2010年继续租赁华东所华电大厦厂房及生产设备租赁费用1,367,390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华东所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性交易,主要涉及以下四种交易: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东所及控股子公司销售雷达及印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等雷达配套产品,变压器、军用电源等产品。此类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公司向合同外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的价格确定,在没有上述价格参照时,以公司前几年销售同种产品的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东所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外协加工件。此类价格按成本加成法或第三方可比价。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东所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原材料。此类价格按市场价确定。
上述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关联交易,全年累计发生金额预计为: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1)公司拟向华东所预计销售雷达及印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等雷达配套产品约人民币3000万元,承建华东所新区智能安全项目,拟发生合同金额1000万元;公司拟向华东所控股子公司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微波等电子器材100万元,承建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新区弱电工程项目拟发生合同金额500万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华东所销售变压器、军用电源等雷达配套产品约4000万元;拟向华东所控股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变压器、军用电源等产品约200万元;拟向华东所控股子公司合肥华耀田村电气有限公司销售电源等产品约20万元。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1)预计公司向华东所采购外协加工件和原材料以及技术协作、检验试验、委托加工等约人民币800万元;向中电科技(合肥)电子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子元器件300万元;向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采购特种变压器、电源等约人民币800万元;向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50万元;
(2)预计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华东所采购元器件约300 万元;向中电科技(合肥)电子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元器件600万元;向合肥华耀田村电气有限公司采购元器件100万元;委托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机械加工费用50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陈晓剑先生、李晓玲女士、王亚林先生在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同意将此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于2010年2月8日召开,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投赞成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平合理,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二月八日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晓剑,作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陈晓剑
2010年 2月 8日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陈晓剑先生、杨棉之先生和张云燕女士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 月 8日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棉之,作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杨棉之
2010年 2月 8日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云燕,作为安徽四创股份电子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张云燕
2010年 2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