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0年2月9日上午在公司802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陈义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徐长生先生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龙平先生在本次大会上做了履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徐长生先生、张龙平先生、邓宏乾先生在本次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共有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0人出席了大会,代表股份158,441,672 股,占公司总股本36,848万股的4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李晓、柯伟才律师对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经逐项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58,441,672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予以通过。
(2)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8,441,672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予以通过。
(3)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8,441,672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予以通过。
(4)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58,441,672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予以通过。
(5)审议《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158,441,672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予以通过。
(6)审议《关于2010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58,441,672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予以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年初会计政策追溯调整的议案》
同意158,441,672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予以通过。
(8)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电厂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为平顶山市江岭环保建材有限公司26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58,356,605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85,067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予以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与河南蓝光电厂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议案》
同意158,441,672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予以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申请设备融资租赁的议案》
同意158,441,672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予以通过。
(11)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58,356,605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85,067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予以通过。
(12)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2009年度执业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58,441,672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予以通过。
(1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的议案》
同意158,441,672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予以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的李晓、柯伟才律师对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与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全文见巨潮网)
四、备查文件
1、2010年1月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会议签到、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表决票等会议文件;
3、载有到会股东、董事签字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智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10日
股票代码:000939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公告编号:2010-15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0年1月23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2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0年2月8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0年2月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3日
4、召开地点:公司802会议室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召集人:董事会
7、主持人:陈义龙董事长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8,94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8.5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58, 356,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98%;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有195人,代表股份数20,585,79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586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出让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272,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8.51%;反对2,668,0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49%;弃权1,32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07%。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予以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振、柯伟才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见巨潮网)
五、备查文件
1、2010年1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签到、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表决票等全部会议文件;
3、载有到会股东、董事签字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