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自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西药业”或“本公司”)终止上市日收市后(2月12日下午3:00后),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余额可能显示为零。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前,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后,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1:0.96的比例自动转换为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A股股票,届时,本公司股东可进行上海医药股票余额查询。相关股票上市安排请关注上海医药公告。
本公司2009年11月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医药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中西药业的议案》,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医药向上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上海医药向上海上实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向上实控股购买其医药资产(以下合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0年1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已进入实施阶段。
本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决定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通知》([2010] 9号文),决定自2010年2月12日起终止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
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中西药业;
股票代码:600842;
终止上市日期:2010年2月12日。
如本公司股东现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被冻结的情形或本公司股东存在未领取红利的情形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后续安排如下:
一、质押或被冻结股份的处理
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已质押或被冻结的,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上海医药股份后,由上海医药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提交将该等股份质押或冻结的申请。
二、未领取红利的处理
本公司股东未领取的红利将由登记公司退回本公司,本公司与上海医药协商后,将指派专人负责该笔款项的派发,未领取红利的股东可与本公司或上海医药联系。
三、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一)被吸收合并资产过户的相关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上海医药签署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相关约定,上海医药将于换股日将作为本次合并对价而向本公司股东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至本公司股东名下。同时,自换股日起,本公司的一切业务及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将由上海医药享有和承担。上海医药将自换股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并尽快完成本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和权益的过户手续,并将随后办理以及协助本公司办理相关各项工商登记手续。
(二)人员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上海医药签署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及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决议,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退休、离休、内退员工)将由上海医药全部接受。本公司作为各自现有员工的雇主的任何及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交易交割日起由上海医药享有和承担。
自本公司终止上市日收市后(2月12日下午3:00后),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余额可能显示为零。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前,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后,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1:0.96的比例自动转换为上海医药A股股票,届时,本公司股东可进行上海医药股票余额查询。相关股票上市安排请关注上海医药公告。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相关事宜的处理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单位: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伟荣、陆地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566号23楼
电话:021-52588888-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021-52586299
单位: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虎
联系地址:上海市外青松公路446号
电话:021-51653730
传真:021-51653732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 2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