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2月10日,公司收到经重庆市外经贸委转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件)《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0]143号)。商务部原则同意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的股权认购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69,417,29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所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定向增发完成后三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29 股票简称:重庆百货 编号:临2010—008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延期
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2月10日,公司收到大股东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集团”)发来的《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函》,商社集团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延期提交补正材料。
因公司向商社集团和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各自持有的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61%和39%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商社集团于2009年12月23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申请文件。
2009年12月30日,商社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092075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商社集团在30个工作日内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申请材料进行补正,并补充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材料。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目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尚未取得并购重组委审议通过的相关文件。鉴于此,商社集团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延期提交补正材料。待取得上述所需的并购重组委审议通过的相关文件后,将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