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10年2月1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胡联奎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5人,代表股份222,029,3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6%。公司董事胡联奎、王维航、刘建柱、执行董事苏纲、刘燕京,独立董事蓝伯雄,监事卢孝威,董事会秘书胡家飞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合法地、有效地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因应收账款时间过长,对方客户公司无财产执行等情况造成无法支付的应收账款总额为人民币1,023,484.42元。鉴于该部分资产发生减损的风险较高,出于对公司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价值的公允反映的要求,提请对上述坏账进行核销,待款项实际收回后,再做冲销坏账损失处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22,029,3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2、《关于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车公庄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车公庄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由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22,029,3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3、《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贷款和贷款质押担保的议案》
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境外投资项目贷款,用于置换公司收购香港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权的部分资金,贷款期限6年(宽限期1年)。
公司的二位自然人股东(王维航、胡联奎)作为出质人将其分别持有的约壹仟叁佰伍拾万股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依法可转让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用于上述贷款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22,029,3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孙蕊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