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31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六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分别为陈义龙、潘庠生、李林芝、唐宏明、周忠胜、徐长生、邓宏乾、张龙平。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针对2008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编制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意报告内容,并同意将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其结论意见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重大资产标的资产盈利承诺履行情况之补充核查意见》其结论意见为:杨河煤业2007年、2008年、2009年实际盈利均高于承诺盈利,凯迪控股无需履行弥补杨河煤业实际利润与盈利预测利润差额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重大资产标的资产盈利承诺履行情况之补充核查意见》详见巨潮网。
二、《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12日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2010—17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〇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现将二〇一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1日上午11时(10:45与会人员签到)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802会议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5、出席对象:
2010年2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闭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n 刊载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重大资产标的资产盈利承诺履行情况之补充核查意见”。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
3、登记地点: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董事会秘书处
4、登记时间:2010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7869270 传 真:027-67869018
联系人:陈玲027-67869018 张蓉芳027-67869270
五、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3)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重大资产标的资产盈利承诺履行情况之补充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出席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股东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股东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