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7日生效。根据《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的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2月22日对本基金自2010年1月18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2月22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10年1月18日起至2010年2月21日止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Ri(i为日期,即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逐日累加)
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Ri=[份额持有人(i-1)日的持有份额余额+份额持有人(i-1)日的累计未支付收益]×基金i日的每万份净收益/10000 (计算精度为0.01 元,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去尾原则,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10年2月22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10年2月22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份额持有人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2月23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登记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0年2月2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2月23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2010年2月12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至收益支付日前一日止期间的收益,2010年2月12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当日至收益支付日前一日止期间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8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wbnpp.com
2、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者021-962299。
3、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销售机构咨询。
特此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