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没有新的议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2月12日
2、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2楼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张智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 10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的72.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与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01,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01,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01,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01,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19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01,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