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0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临2010-00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2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10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表18份,收回18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分支机构设置规划》的决议
会议同意:在未来三至五年内计划全面进入发达地区二线经济中心城市,选择进入中部地区重点二线经济中心城市,基本完成东北和西部省会(首府)城市分支机构布局,初步建立上述城市同城分支机构框架,同时建立全球各重要国际金融中心的代表机构,包括在香港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
1、新建一级分行5-7家,备选城市为南宁、呼和浩特、沈阳、乌鲁木齐、哈尔滨、兰州、海口(三亚)、贵阳等;
2、新建二级分行70家左右,新建县域及同城支行230家左右,按照逐年递增的方式进行设置;
3、以香港为突破口设置境外分行,新设东京、新加坡、伦敦等境外代表机构。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2010年度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