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2月13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香江控股贵宾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406,484,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406,115,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3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公司董事长翟美卿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2009年度聘请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484,9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484,9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三:《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3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 %;反对票36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弃权票0股。
议案四:《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恩平市锦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3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 %;反对票36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弃权票0股。
议案五:《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广州大瀑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3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 %;反对票36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弃权票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张清伟律师和胡安喜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及会议记录;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