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
股票上市申请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2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证公字[2010]10号文件,《关于受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4条的规定,上交所决定受理公司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上交所将在正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公司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上交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4日
证券简称:*ST厦华 证券代码:600870 编号:临2010-01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恢复上市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2月24日,公司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0]0090号《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报及恢复上市申请审核意见函》,要求公司在2010年3月2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补充资料。按照该《意见函》的要求,公司正积极准备,齐备后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期限。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