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2月24日在宁波华侨豪生大酒店召开。本行现有董事17名,实到16名,孙泽群董事委托陆华裕董事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部分监事列席会议。宁波银监局派员出席会议。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经营情况和2010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的通报。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计划。2009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4.57亿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4.96%,每股收益0.58元。2010年公司财务预算为总资产较上年增长20%左右,净利润较上年增长20%左右。(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0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2009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为:按2009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45,744千元;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帐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规定,按表内外风险资产1%差额提取一般准备金412,886千元;以2009年度25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500,000千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及2010年风险管理的意见。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合规风险评价报告和2010年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安排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资本充足率情况的评价及2010年预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经济资本执行情况和2010年度经济资本预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本行新产品审批委员会进行新产品审批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0年安排意见的报告。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孙泽群、宋汉平、李寒穷、时利众、徐万茂、戴志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孙泽群、宋汉平、李寒穷、时利众、徐万茂、戴志勇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内部审计情况及2010年内部审计计划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该规程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的议案。会议同意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期限自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年保险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年保险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陈光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陈光华,男,1960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
历任宁波甬港服装厂财务科长、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杉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派出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邱少众先生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邱少众,男,1961年7月出生,新加坡国籍,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2004年至2005年任德意志银行全球市场部(伦敦)董事(一级),从事全球综合信用交易。2006年1月至2007年10月,邱少众先生为独立顾问,为金融机构提供咨询服务;2007年11月至12月任公司资金业务高级顾问;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的议案。
本制度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0-00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会议召集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㈡会议时间: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2时
㈢会议地点:宁波南苑饭店四楼五洲厅
㈣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㈡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㈢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㈣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㈤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0年安排意见的报告;
㈥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㈦审议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㈧审议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的议案;
㈨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㈩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
(十一)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十二)审议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200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四)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以下(十五)-(十六)项议程不需审议:
(十五)听取监事会关于对本行2009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的通报;
(十六)听取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对象:
㈠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㈡截止2010年4月13日(星期二)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四、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将由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五、登记办法:
㈠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㈡登记时间:2010年4月14日至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㈢登记地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㈠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㈡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294号(邮编:315040)
联系人: 陈 晨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0年4月16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0年安排意见的报告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审议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审议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的议案 | |||
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 |||
审议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 | |||
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200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0-00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2月24日在宁波华侨豪生大酒店召开。公司现有监事6人,实到 5人,应林军监事委托王力行监事表决。会议由张辉监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陈雪峰副行长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2009年度公司信息披露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披露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及时,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在信息披露时以保证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公司相关人员和部门遵守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未出现内幕信息泄露等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等情况。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同意朱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股东监事,增补陈忠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陈忠静,男,196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人力资源师。现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02年至2003年任宁波市政府重大机电项目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至2009年历任宁波申洲织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洲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申洲针织常务副总、申洲国际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起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派出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落实执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200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听取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0-00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人 | 2010年预计最高授信额度 | 2009年末扣除保证金实际业务余额 |
银行授信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单个关联方授信限额为5亿元,单个关联集团授信限额为7.5亿元。 | 1.25亿元 |
银行授信 |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单个关联方授信限额为5亿元,单个关联集团授信限额为7.5亿元。 | 2.5亿元 |
银行授信 |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个关联方授信限额为5亿元,单个关联集团授信限额为7.5亿元。 | 3.08亿元 |
银行授信 | 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及关联体 | 单个关联方授信限额为5亿元,单个关联集团授信限额为7.5亿元。 | 1.1亿元 |
银行授信 |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单个关联方授信限额为5亿元,单个关联集团授信限额为7.5亿元。 | 4.6亿元 |
银行授信 | 关联自然人 | 总额不超过7.5亿 | 贷款业务敞口余额为2.35亿元 |
注:持股5%以上的所有非自然人股东授信余额合计不超过37.5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㈠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 年12 月14 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路158 号,注册资本为410,858,200 元,经营范围包括:服装、针织品、皮革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服装洗染;商标有偿许可使用;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㈡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 年6 月25 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西段2 号,注册资本为2,226,611,695 元,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仓储运输;针纺织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机电、家电、电子器材、煤、焦炭的销售;经营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㈢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2 年4 月26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2 号4、5 楼,注册资本为0.72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工业实业投资,商业实业投资。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㈣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
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是成立于1994 年10 月20 日的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中山西路138 号天宁大厦20-21 层,注册资金为5.89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实业项目投资、电力能源开发,煤加工电能协作;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业商品)、机电设备(除轿车),建筑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㈤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0 年10 月13 日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西门望春工业区,注册资本为0.5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实业项目投资;纺织品、服装制造;家具制造;文教体育用品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施工;园林绿化;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商品信息咨询、计算机设备维护、应用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㈥关联自然人
1、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内部人”);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不含)股份的自然人(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3、上述1和2所述人士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成年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4、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6、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三、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公司关联交易的分类
公司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采取孰低原则,取两者较小值,下同)1%(含)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5%(含)以下的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不含)以上,且占公司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不含)以上,或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5%(不含)以上的交易。
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银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不含)以上,或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10%的交易。
五、保荐人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保荐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10年度日常授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中所发生的;公司将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对该等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此基础上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公司2010年度日常授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
六、审议程序
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