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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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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获授的股权激励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的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业绩快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在深交所系统披露
    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净值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暂停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送旗下开放式基金净值数据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暂停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发送
    旗下基金净值数据的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网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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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0年0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10-00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2月24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清偿债务的执行裁定书,公告如下:

      1、公司于2004年12月与西安市商业银行城南支行签订了西商银(城南)借字(2004)007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该笔借款在到期日,公司未能及时清偿,导致借款逾期。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公司与债权人在陕西省西安市公证处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书。此后公司分期还款,截止2009年10月20日,该笔借款尚欠本金1元,利息、复息、罚息共计20167933.15元。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公司与该行及该笔借款的担保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2009年12月31日前偿还该笔借款本金1元,西安市商业银行城南支行免除该笔借款截止2009年10月20日产生的全部利息、复息、罚息合计20167933.15元和2009年10月20日至借款本金结清日期间的利息,公司承担法院裁定执行费用。2009年12月31日前,公司已经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归还本金,经西安市商业银行城南支行申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0陕执恢字第13-4号)裁定债务清偿执行终结。

      2、公司于2005年5月与西安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签订了西商银(高新)借字(2005)427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万元,该笔金额在到期日,公司未能及时清偿,导致借款逾期。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公司与债权人在陕西省西安市公证处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书。此后公司分期还款,截止2009年11月30日,该笔借款尚欠本金1元,利息、复息、罚息共计22553004.77元(利息计算至2009年11月20日)。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公司与该行及该笔借款的担保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2009年12月31日前偿还该笔借款本金1元,西安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免除该笔借款截止2009年11月20日产生的全部利息、复息、罚息合计22553004.77元和2009年11月21日至借款本金结清日期间的利息,公司承担法院裁定执行费用。2009年12月31日前,公司已经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归还本金,经西安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申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7陕执二公字第236-2号)裁定债务清偿执行终结。

      以上清偿债务事项使公司获得利息减免共计42720937.92元,该部分利息减免收益计入公司2010年损益。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