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9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聘请的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3月16日下午2:3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8日
3、会议地点:厦门市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出席对象:
a、2010年3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b、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c、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聘请的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办法:
1、2010年3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本次会议。
2、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受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0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4、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滨大厦七楼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 李蔚萍、谭志平
联系电话:0592-2132319
传 真: 0592-2112185-3682
邮 编:361001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变更公司聘请的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签章): | 委托人营业执照/ 身份证号码: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委托日期: |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户: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附注: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