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新增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交通”或“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26日上午9:30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南岗区赣水路68号万达索菲特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权数814,200,000股,占总股权数的67.1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将审议的议案内容已委托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召集,由股东单位推举的董事候选人孙熠嵩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和见证律师。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一项:《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反对: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第二项:《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反对: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第三项:《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反对: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第四项:《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议
案》
同意:814,2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反对: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第五项:《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反对: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第六项:《关于选举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所获投票权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比例 | 选举结果 |
孙熠嵩 | 814,200,000 | 100% | 当选 |
郑海军 | 814,200,000 | 100% | 当选 |
崔凤臣 | 814,200,000 | 100% | 当选 |
匡伟明 | 814,200,000 | 100% | 当选 |
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所获投票权数 | ||
刘德权 | 814,200,000 | 100% | 当选 |
蔡荣生 | 814,200,000 | 100% | 当选 |
方云梯 | 814,200,000 | 100% | 当选 |
第七项:《关于选举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姓名 | 所获投票权数 | 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比例 | 选举结果 |
刘霄雷 | 814,200,000 | 100% | 当选 |
姜 越 | 814,200,000 | 100% | 当选 |
第八项:《关于申请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反对: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第九项:《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东北高速分立过渡期财务状
况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反对: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第十项:《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反对: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已于2010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国浩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方祥勇、达健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6日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0年2月26日10:58分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68号万达索菲特大酒店麒麟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郑海军董事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全权委托孙熠嵩董事代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与会董事推选孙熠嵩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选举孙熠嵩先生为董事长;
二、选举郑海军先生为副董事长;
三、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孙熠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王伟东先生、薛志超先生、戴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戴琦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六、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侯彦龙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上人员任期从即日起至2013年2月25日。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审议通过了第一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构成:
战略委员会:
主任:孙熠嵩
成员:蔡荣生、郑海军
审计委员会
主任:刘德权
成员:方云梯、崔凤臣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方云梯
成员:蔡荣生、匡伟明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附件四);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分公司更名的议案》,决定将分公司名称变更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哈大分公司。
董事会同意委托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及相关资料。
备查文件: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6日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职工大会决议公告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高速”)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将分立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高速”)。根据东北高速分立上市方案,东北高速分立完成后,东北高速在分立日的全体在册员工将由龙江交通与吉林高速按照职工安置方案分别接受。2010年1月18日,东北高速召开一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安置计划》。东北高速分立完成后由龙江交通承接的员工有424名。
2010年2月21日,召开了龙江交通2010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职工代表作为东北高速分立后设立的龙江交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本次大会实到职工307名,占分立后龙江交通职工总数的72.41%,本次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选举刘玉生先生作为龙江交通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中 30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分别占分立后龙江交通职工总数的72.41%、0%、0%。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6日
附件:刘玉生先生简历:
刘玉生,男,195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黑龙江省路桥公司四处党支部书记;黑龙江省路桥公司四处副处长;黑龙江省路桥总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黑龙江省哈伊公路管理处处长;现任黑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兼东北高速董事。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0年2月26日11:58分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68号万达索菲特大酒店麒麟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会议由与会监事推举的刘玉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形成了“选举刘玉生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决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