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39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公告编号:2010-21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0年2月12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1日上午11:0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25日
3、召开地点:公司802会议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陈义龙董事长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6,492,92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9.7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情请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6,492,9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予以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振、柯伟才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见巨潮网)
五、备查文件
1、2010年2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签到、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表决票等全部会议文件;
3、载有到会股东、董事签字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