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招商银行”) 配股方案经2009年10月19日召开的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0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现A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57号文核准。
2、本次A股配股以本次A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招商银行A股股本总数15,658,890,016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3股的比例向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2,035,655,702股。招商银行A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A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配股代码“700036”,配股简称“招行配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副主承销商/财务顾问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A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8.85元/股。
4、本次A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招商银行全体A股股东配售。
5、本次A股配股结果将于2010年3月15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A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A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A股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A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0年3月2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8、本次招商银行配股为A股、H股配股发行,H股配股申请也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15号文核准。A股配股发行公告与H股配股发行公告同步刊登,发行公告刊登后,A股和H股的配股发行时间安排按照境内外证券市场法规要求执行。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招商银行/发行人 | 指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副主承销商/财务顾问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本次A股发行/本次A股配股 | 指 | 发行人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按照每10股配1.3股的比例向A股股东配股的行为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指 |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
股权登记日/T日 | 指 | 2010年3月4日 |
A股股东 | 指 | 于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招商银行A股股东 |
精确算法 | 指 |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
日 | 指 |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一、本次A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A股配股以本次A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招商银行A股股本总数15,658,890,016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3股的比例向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2,035,655,702股。
4、配股价格:8.85元/股。
5、发行对象:截至2010年3月4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招商银行股份的全体A股股东。
6、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7、承销方式:代销
8、A股配股主要日期:
本次招商银行配股发行为A股、H股配股发行,A股配股发行公告与H股配股发行公告同步刊登。发行公告刊登后,A股和H股的配股发行时间安排按照境内外证券市场法规要求执行。
本次A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 A股配股安排 | A股停牌安排 |
2010年3月2日 (T-2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以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2010年3月3日 (T-1日) | 网上路演 | 正常交易 |
2010年3月4日 (T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2010年3月11日 (T+1日 – T+5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 全天停牌 |
2010年3月12日 (T+6日) |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 全天停牌 |
2010年3月15日 (T+7日) |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 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A股配股,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A股配股的认购方法
1、A股配股缴款时间
2010年3月5日(T+1日)起至2010年3月11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A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A股配股缴款手续。A股配股代码“700036”,配股价8.85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股东持有A股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1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股东仔细查看“招行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A股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3、股东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证券营业部,分别到相应证券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招商银行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3月15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A股股东认购情况、A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A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1)如本次A股配股成功,则招商银行股票将于2010年3月15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代销期限届满,A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本次A股配股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A股配股失败,则招商银行股票将于2010年3月15日(T+7日)恢复交易。
(2)如本次A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①退款时间:2010年3月15日(T+7日)
②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③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至2010年3月12日(T+6日)
⑤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四、发行费用
本次A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招商银行本次A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A股配股结束、刊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A股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时公告。
六、发行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及副主承销商/财务顾问
1、发行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联系人:兰奇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2、保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文渊、戚婷婷、贺新、慈颜谊、陈功、沈亚萍、林隆华、何挺、顾侃、谭汉豪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3、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文渊、戚婷婷、贺新、慈颜谊、陈功、沈亚萍、林隆华、何挺、顾侃、谭汉豪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8层1807-1819室
联系人:李星、刘勇、罗洪涛、唐柯
电话:010-66273333
传真:010-6627330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联系人:丁晓文、罗民、汤双定、凌尧、程前、温军婴、李萌、程曦、陈坤、张雪
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999
4、副主承销商/财务顾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联系人:李丽芳、左飞、边标、郝婕、沈韬、杨露、顾峻毅、彭德强、李黎、陈光、刘彤、孟祥友
电话:0755-82944635
传真:0755-253104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联系人:马小龙、梁宗保、张宗保、胡为敏、郑淳、孙晓刚、吕煜乾
电话:0755-83076935
传真:0755-82485221
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承销商/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