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两会特别报道
  • 5:要闻
  • 6:产经新闻
  • 7:F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创业板·中小板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财富眼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0年3月3日   按日期查找
    B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版:信息披露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证券代码:600888 编号:临2010-007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2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公司科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量176,683,2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50.19%。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刘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683,21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683,21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683,21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683,21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683,21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1)以2009年末总股本352,058,6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 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21,123,521.0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87,237,264.61元结转至下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683,21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200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683,21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683,21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1)公司决定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683,21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叁拾万元(即30万元)整。若公司2010年中期财务报告需要审计,中期审计报酬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即15万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683,21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9,867,33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关联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2009年8月至12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683,21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683,213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本次股东大会聘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大明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二日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证券代码:600888 编号:临2010-008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出席和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2月2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3月2日13:00时(北京时间)在本公司科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王友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授权独立董事徐珍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杰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分次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期限一年,承销商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和决定与具体发行相关的法律文本、实施方案、信息披露等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和调整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区间等;

    (2)审核、适时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若适用)有关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请示、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与相关中介机构的聘用协议、登记托管和代理兑付协议及各种公告)。

    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马旭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刘杰先生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旭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任职资格:经审查马旭平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

    (2)、提名程序:马旭平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其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上述第1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0年3月19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3月19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等。

    2、截止2010年3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3月17日、3 月18 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真:0991—6689882

    联系人:衡晓英 刘建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简历

    马旭平,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变压器厂销售公司总工程师,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变压器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经营副厂长,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序号议案名称表 决 意 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