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通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9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公告减持情况
2010年3月4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该股东对本公司股票进行了减持,具体减持次数和数量如下:
1、2010年1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了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5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89%。
2、2010年3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43%。
二、2009年度减持情况
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12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49,37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8%。
2009年度至2010年3月4日合计减持7,004,37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详见本次公告的“简式权益报告书”)
上述减持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尚持有本公司股份12,103,82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8.65%,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四日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简称:通葡股份
股票代码:6003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通讯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邮编:134123
联系电话:0435-508812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0 年3 月4日
特 别 提 示
(一) 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章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东宝指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葡股份、上市公司指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公司名称: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人民币47,91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50000001333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硬胶囊剂、片剂(含激素类)、颗粒剂、散剂、合剂(含口服液)、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软膏剂、滴鼻剂、糖浆剂、酊剂(外用)、原料药(重组人胰岛素)、2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315注射穿刺器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保健品、生物制品。
经营期限:1997 年 9月 12 日 至 2042 年 9 月 12 日
税务登记证号:220521244578300号
法人代表:李一奎
邮政编码:134123
股东名称: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4.5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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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通葡股份前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变动前,通化东宝为通葡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持有通葡股份19,10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0,000,000 股的13.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葡股份股改时承诺:所持股份在2007 年3 月17日之前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007 年3月17日以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数量,在12 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在通葡股份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本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
二、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通葡股份,是普通的投资行为,目的是获取投资收益。
三、权益变动方式
2009 年8月26日至2010年3月3日,通化东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出售其所持有的通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4,378 股,交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交易价格分别为8.5元、9.62元、9.41元、9.16元、9.98元、11.31元、11.37元和11.38元,交易总金额为72,248,973.54 元。截止本报告日,通化东宝已累计售出通葡股份7,004,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140,000,000 股的5%。
本次交易前,通化东宝持有通葡股份19,10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5%,本次交易完成后,通化东宝持有通葡股份12,103,8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65%,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09年8月26日,卖出通葡股份70股,卖出价格为8.50元。
2009年8月27日,卖出通葡股份500,000股,卖出价格为9.62 元。
2009年9月1日,卖出通葡股份740,005股,卖出价格为9.41 元。
2009年10月9日,卖出通葡股份1,360,000股,卖出价格为9.16 元。
2009年11月10日,卖出通葡股份1,243,874股,卖出价格为9.98元。
2009年12月11日,卖出通葡股份1,305,429股,卖出价格为11.31 元。
2010年1月12日,卖出通葡股份1,250,000股,卖出价格为11.37元。
2010年3月3日,卖出通葡股份605,000股,卖出价格为11.38元。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签署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通葡股份的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一奎
2010 年3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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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 明
本人及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一奎
二O一O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