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0-00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4日上午1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鸿平先生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82,108,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24,700,84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0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曾鸿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情况 |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关于更换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82,108,514 | 100% | 是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陈金山、黄靖珂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