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董事会年会(六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0-00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董事会年会(六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年会(六届三次董事会)于2010年3月5日在苏州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同意占100%);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同意9票,同意占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10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同意9票,同意占100%):
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09,946,457.53元,提取盈余公积11,765,710.43元,扣除本期实施的现金股利分配79,341,120.00元,其他调整760,820.9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41,275,001.44元,本年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859,353,807.56元。
本年度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88156.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分配88,156,800.00元。
该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9票,同意占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预案》,2010年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66.65亿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9票,同意占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授权董事长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单笔在1.5亿元以下经营性借款的议案》,(同意9票,同意占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9票,同意占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年报附件,(同意9票,同意占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年报附件,(同意9票,同意占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交所网站(同意9票,同意占1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交所网站(同意9票,同意占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交所网站(同意9票,同意占100%);
十三、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聘任公司部分经营班子成员的议案》,聘任潘翠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任茅宜群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同意9票,同意占100%);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议案》,(同意9票,同意占100%);
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苏州市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
2、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红利分配方案》;
审议《关于公司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
3、出席会议对象和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对象
截止2010年3月23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律师。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0年3月26日(9:30-11:00,14:00-16:30)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人出席时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江苏苏州市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
邮政编码:215011
联系电话:(0512) 68072571 68096185 传真:(0512) 68099281
联 系 人:宋才俊、汪玮峰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3月5日
附件一:聘任部分经营班子成员简历
副总经理候选人潘翠英女士简历
潘翠英,女,1970年9月出生,汉族,高级会计师,民主建国会会员,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上海财经大学科技发展公司财务经理,上海新世纪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咨询部经理、资信评估部副经理,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候选人茅宜群女士简历
茅宜群,女,1965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先后在苏州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财务科、新区煤气发展公司财务部、苏州外国语学校财务处任职,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部分经营班子成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对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聘任部分经营班子成员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并承诺以下独立意见为个人真实意见,未受其他任何与公司有关联的人员、机构影响,保证独立意见的公正性、独立性,并对本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名,意见如下:
经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聘的副总经理潘翠英女士、财务负责人茅宜群女士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规则》中相关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人员的情形,并且此次高管人员选聘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特此说明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朱立教、李圣学、王则斌
2010年3月5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个人)出席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该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红利分配方案 | |||
5、关于公司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 |||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11、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0-00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监事会年会(六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监事会年会(6届3次监事会)于2010年3月5日在苏州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同意占100%);
2、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同意3票,同意占100%);
3、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10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同意3票,同意占100%);
4、审议通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3票,同意占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同意3票,同意占100%)。
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和2009年年度报告格式准则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9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在对该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