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0年3月15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同时本公司将对《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第十三章基金的转换部分中的(五)基金转换费用、(六)基金转换公式。原文为:
“(五) 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间转换执行的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的资产。
(六) 基金转换公式
1、基金的转换公式为:
A=[B×C×(1-D)]÷E
其中,
A 为转换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换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换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换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换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的公式适用前3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修改为:
“(五) 基金转换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将予以公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载明转换费用的收取方式、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及具体程序、规则等事项。
(六)基金转换费用、持有期限与计算公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管理人将参照上述费用收取标准设置转换费率。
上述费用含赎回费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
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第十三章基金的转换部分中的(五)基金转换费用、(六)基金转换公式。
原文为:
“(五) 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间转换执行的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的资产。
(六) 基金转换公式
1、基金的转换公式为:
A=[B×C×(1-D)]÷E
其中,
A 为转换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换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换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换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换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的公式适用前3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修改为:
“(五) 基金转换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将予以公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载明转换费用的收取方式、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及具体程序、规则等事项。
(六)基金转换费用、持有期限与计算公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管理人将参照上述费用收取标准设置转换费率。
上述费用含赎回费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
三、《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第六章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十一)基金转换中的5、基金转换费用、7、基金转换公式。
原文为:
“5、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的具体费率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限额内调整转换费率,但最迟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
7、基金转换的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转出金额×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人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金额、转换费均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转出的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转出的基金财产所有;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转入的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转入的基金财产所有。”
修改为:
“5、基金转换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将予以公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载明转换费用的收取方式、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及具体程序、规则等事项。
…………
7、基金转换费用、持有期限与计算公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管理人将参照上述费用收取标准设置转换费率。
上述费用含赎回费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第七节“基金的转换”中(五)基金转换费用。
原文为:
“(五) 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不超过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之和,具体费率详见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修改为:
“(五)基金转换费用及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管理人将参照上述费用收取标准设置转换费率。
上述费用含赎回费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管理人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将予以公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载明转换费用的收取方式、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及具体程序、规则等事项。”
五、重要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阅各基金最新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400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0日
关于调整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转换费率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0年3月15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同时开通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与本公司所管理下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转换费率调整适用于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混合,基金代码:519011)、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基金代码:519003)、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货币,基金代码:A级:519505;B级:519506)、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股票,基金代码:519005)、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代码:519007)、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基金代码:519013)、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代码:519015)、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25)和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519024;C类:519023)。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特别提示:由海富通精选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股票、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A类转入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时,如果投资者的转入金额在500万(含)到1000万之间,在收取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时,将直接按照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的申购费收取,不再扣减申购原基金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资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例一:某投资者将其持有不到30天的20万份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A类份额转换到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基金,则这部分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A类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转换日的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A类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89元和1.056元,因转换入金额低于50万元,分别对应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8%和1.5%。则基金转换计算结果如下:
G=0
H=1.5%-0.8%=0.7%
A=[200,000.00×1.089×(1-0.1%)/(1+0.7%)+0]/1.056=204,611.47份
F=200,000.00×1.089×0.1%=217.80元
J=[200,000.00×1.089×(1-0.1%)/(1+0.7%)]×0.7%=1,512.49元
即,该投资者承担1730.29元转换费(含217.80元赎回费和1,512.49元申购补差费)后,将获得204,611.47份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将其持有不到1年的480万份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份额转换到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则这部分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转换日的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和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元和1.052元,因转换入金额介于500万和1000万元之间,对应海富通精选贰号的申购费率为1%。则基金转换的计算结果如下:
G=0
H=1%
A=4,800,000.00×1.200×(1-0.5%)/(1+1%)+0]/1.052=5,393,969.05份
F=4,800,000.00×1.200×0.5%=28,800.00元
J=[4,800,000.00×1.200×(1-0.5%)/(1+1%)]×1%=56,744.55元
即,该投资者承担85,544.55元转换费(含28,800.00元赎回费和56,744.55元申购补差费)后,将获得5,393,969.05份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份额。
四、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换出基金及拟转换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单笔转换入申请不受转换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换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转换申请将确认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换出、转换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换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换出或部分转换出,并且对于基金转换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确认比例。在转换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换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持有人对转换入基金的份额持有期限自转换入确认之日算起。
8、转换和赎回业务一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阅各基金最新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40099)。
2、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0日
关于海富通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定额业务推广活动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3月12日起,增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海富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混合,基金代码:519011)、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基金代码:519003)、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股票,基金代码:519005)、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货币A,基金代码:519505;海富通货币B,基金代码:519506)、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代码:519007)、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基金代码:519013)、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代码:519015)、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601)、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25)和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基金代码:16230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代理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自2010年3月12日起,投资者可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上述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开放式基金帐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相同,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
五、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六、扣款金额
投资人可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以上基金每期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最低人民币300 元(含300元)。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七、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但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确认日为T+2)。
八、“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规定。
九、业务咨询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40099
网站:www.hftfund.com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