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10-007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0年3月11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小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
3、审议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5,820,288.79元,加上2008年度未分配利润-59,170,941.23元,200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4,991,230.02元。
鉴于本公司报告期亏损且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拟决定对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做出如下具体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年度不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基本要求。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
8、审议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
9、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部分银行贷款及授信额度审批的议案
①、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将有人民币6500万元融资授信到期,其中一年期到期借款4500万元,一年期工程保函授信2000万元,上述6500万元授信原由舟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与银行初步沟通的结果,为维持公司授信额度、授信结构不变,公司拟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一年期6500万元融资授信,其中4500万元用于原有借款到期后的转贷,2000万元为一年期工程保函。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等约定以单笔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②、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将有人民币4000万元工程保函融资授信到期,公司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一年期工程保函融资授信,以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等约定以单笔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③、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申请新增一年期10,000万元额度授信。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等约定以单笔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④、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拟向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恒丰支行申请新增一年期5000万元额度授信。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等约定以单笔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⑤、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下属长沙职业学院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申请5500万元授信。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等约定以单笔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为便于上述业务的办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根据上述融资业务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四十四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必要时,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本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应在股东大会通知中作为特别事项予以提示。
现修改为:第四十四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办公地,以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的会议地点为准。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必要时,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本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应在股东大会通知中作为特别事项予以提示。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5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①、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②、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③、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④、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⑤、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⑥、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⑦、关于公司2010年部分银行贷款及授信额度审批的议案;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10-008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4月5日(星期一)上午11:00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7楼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①、截止于2010年3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有资格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内容: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关于公司2010年部分银行贷款及授信额度审批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4月1日上午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①、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四、其他
1、联系人:马伟华 郭秀林 魏巍
联系电话:(0991)5835644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7楼
2、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5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对以下会议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议案内容: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关于公司2010年部分银行贷款及授信额度审批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10-009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0年3月11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唐乾山先生授权委托监事李红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金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
2、2008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涉密人员严守保密义务,没有发生提前泄漏年度报告内容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
3、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
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
监事会同意将第1、2、3项议案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10-010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股票的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简称:汇通集团2、股票代码:000415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公司股票于 2010 年 3月16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ST汇通。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公司最近连续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0 年3月16日起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争取撤消退市风险,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直在努力推动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已于2010年2月4日停牌,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落实,目前相关各方就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2008 年第 53号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披露义务,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能否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 2010 年度能否整体扭亏为盈,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 2010 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自 2010 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被暂停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马伟华 郭秀林 魏巍
联系电话:0991-5835644 联系传真:0991-5835644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7楼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2日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年度利润分配
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之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为8942.80万元。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700万元,占200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25362.69万元的22.47%;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242.80万元,占200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的12.79%,对外担保金额较上年同期的7641.80万元减少4399万元。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2008.12.29 | 2,400 | 连带责任 | 2008.12.29-2009.12.28 | 是 |
紫金长安二期项目个人按揭贷款 | 2008.05.22 | 2,598.80 | 连带责任 | 购房人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房屋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给金融机构执管之日止 | 履行中 |
湖南麓谷医药有限公司 | 2007.02.02 | 644.00 | 连带责任 | 2007.02.02-2010.09.01 | 履行中 |
2、上述对外担保中,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
3、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严格遵循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年度不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基本要求。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整个经营过程中的内部控制结构进行详细的了解,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行政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经了解后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有明确规定,并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内部控制结构设计合理、完整和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独立董事:刘思芬、王琴、李大明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1日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见附件一),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