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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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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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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783 股票简称: 鲁信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0-10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31日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29日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淄博张店南定车站街6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会议方式:以现场形式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3月1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完成,公司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将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同意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候选人名单如下:

    陈道江 李世杰 单保成 李功臣 马广晖 赵子坤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认真考察和审定,拟提名艾新亚、林乐清、张体勤(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声明详见附件三。

    此次提名的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资格审查。

    二、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完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对外投资及资本运营(不含金融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磨料磨具、涂附磨具、卫生洁具、工业用纸、硅碳棒、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百货、机电产品的销售;机电产品安装、维修(不含电梯);矿山及化工机械制造、销售;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依据修改后的内容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中的相应条款。

    三、全票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0年3月31日(星期三)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股东

    4、股东登记时间:2010年3月30日

    5、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6、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到2010年3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

    (4)、会议登记办法:

    登记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

    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南定车站街6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公司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5日

    附件一:

    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道江,男,汉族,1970年8出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省商业外经公司财务会计部主管会计、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投资开发部科员、山东省商会秘书处任科员、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分析师、滨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党组书记、滨州市经济开发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滨州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副经理、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李世杰,男,汉族, 1953年7月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济南军区独立一团班长、济南军区技术侦察大队侦察员、分队长、学校教员,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科长、信托贸易部副经理、合资合作部副经理、海外企业部副主任、人事党群部经理,山东鲁信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组成员、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3、单保成,男,汉族, 1964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高级经济师。历任山东省计委办公室干部、山东省计委贸经处主任科员、山东垦利县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计委流通处主任科员、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山东鲁信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鲁信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部长。

    4、李功臣,男,1966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公司总经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塑胶事业部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5、马广晖,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研究生,律师,历任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副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6、赵子坤,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省医药公司新药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医药商城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先河新药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省医药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7、艾新亚,男,1956年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武汉市自动化成套设计院技术员、武汉市仪表总公司组织部干事、团委书记,武汉市外经贸委组织部副部长、计划处副处长,中国出品商品基地建设武汉公司总经理、美国公司总裁、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帮富达投资有限公司顾问。

    8、林乐清,男,1963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山东经济学院助教,山东省审计厅处长,山东省申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等职,现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审计师。

    9、张体勤,男,汉族,1950年12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历任原山东工业大学团委书记、党委宣传部部长、社会科学系主任,原山东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山东省第十届政协常委,兼任山东省人才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评审专家。自2005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附件二: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艾新亚、林乐清、张体勤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 3月15日

    附件三: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艾新亚、林乐清、张体勤,作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艾新亚

    林乐清

    张体勤

    2010年3月15日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单位(个人)对议案的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本人已事先审阅了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名称表决结果(股)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公司章程修正案》   

    注:1、同意的相应栏下划“O”或“√”;

    2、以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需逐个表决,股东可另作附表;

    3、三项表决结果只可选择其中一项,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及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783 证券简称:鲁信高新 编号:临2010-11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 3月1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完成,公司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经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监事会将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由杨公民、刘梅、黄群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15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公民,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历任肥城玛钢厂工人、肥城建筑安装公司工人、山东轻工业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助教、山东省计委综合处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梅,女,汉族, 1971年8月出生,大学,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山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三部主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经理、山东省(鲁信)产权交易中心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副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黄群,男,回族,1975年1生,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投资银行部业务员、信托投行部业务员、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总监、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经理、山东鲁信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

    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高新 编号:临2010-12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2010年3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与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签署《山东省科技风险投资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

    1、原委托高新投投资于山东宏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宏艺科技”)500万元,现协议各方确认解除本项委托投资关系,自2009年5月18日起至2010年3月10日止,按照标的资金(500万元)的同期国债利率计算,高新投向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支付资金占用费10.725万元。

    2、协议各方一致确认,自高新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登记为宏艺科技股东之日起(2009年8月26日),高新投即享有相应股权的全部权利,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自始对该等股权没有任何权利,亦不承担任何义务。

    3、高新投应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标的资金和资金占用费汇入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指定的专用账户(该资金继续委托高新投按照原《委托管理协议》进行管理)。

    4、除本补充协议修订之条款外,原《委托管理协议》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截止2010年3月11日,高新投已经将对宏艺科技的500万元投资资金和10.725万元的资金占用费共计510.725万元,汇入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指定的专用账户。

    (二)高新投对宏艺科技的初始投资情况

    2009年6月30日,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出具的《关于山东省科技风险投资资金项目的批复》(鲁财教【2009】20号),高新投与宏艺科技签署《关于山东宏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高新投以受托管理的山东省科技风险投资资金500万元认缴宏艺科技144.51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4.38%。2009年8月26日,临沂市工商局向宏艺科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由高新投向宏艺科技推荐1名董事。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宏艺科技系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水泥助磨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水泥助磨剂生产企业,在水泥和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方面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宏艺科技于2009年9月29日整体变更为山东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宏艺科技”),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3,300万元变更为6,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洪义,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水泥添加剂;水泥工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水泥技术咨询、服务、改造(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除外)。

    目前,宏艺科技的总股本为66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数额(万股)持股比例
    赵洪义2,276.0034.48%
    韩丽利902.0013.67%
    山东宏艺电源技术有限公司600.009.09%
    山东高新投289.024.38%
    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60.003.94%
    其他股东2272.9834.44%
    合计6,600.00100.00%

    三、该项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09年,宏艺科技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58亿元,净利润2600万元(未经审计)。宏艺科技已在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备案进入上市辅导期,若能实现成功上市,高新投将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