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0)01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3月1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0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时
2、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1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一种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3月15日。在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向绍兴康尔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
2、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0年3月1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0年3月16日、3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联系人:华欣、曹成鹏
五、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6日
附件:
(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 股 数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向绍兴康尔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 | |||
2 |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