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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10-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3月13日上午10时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0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董事胡海涛先生缺席,独立董事王建章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任明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钱云宝先生、易晓兵先生、赵长健先生、曹志新先生、高强先生、钟迎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建章先生、任明辉先生、尹书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6名董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分两组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31日上午9时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10年3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云宝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6年起出任现代印制董事长兼经理。2000年9月股份公司成立后,任公司董事长。钱云宝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经营工作,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曾分别被江苏省乡镇企业管理局、镇江市人民政府和丹阳市人民政府授予“江苏省乡镇企业家”和“劳动模范”称号,现为镇江市和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持有公司8812.8万股股票,持有公司0.94%股份的股东胡三龙先生为钱云宝先生配偶之兄长。钱云宝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易晓兵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6月出生,毕业于湖南邮电学校计算机与通信专业,中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八期高级经理研修班结业。1988年7月到1997年4月历任长沙市电信局运行维护部副主任、兼任网管监控中心主任、新技术开发部主任;期间,主持研究开发了“电信网管监控系统”等多个大型项目,先后获得《长沙市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技术协作成果》一等奖等、长沙市电信局《八五期间技术革新成果特等奖》、93-94年度《湖南省邮电系统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1996年度国务院工程技术突出贡献》证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4月到1999年3月任湖南省邮电工业总公司第一副总经理;期间,主持研究开发了“EWSD程控交换机接口卡”,通过信息产业部科技成果鉴定。1999年3月到2001年12月任中法合资湖南斯伦贝谢公司董事、中方总经理;2001年12月到2005年9月历任大唐微电子公司副总经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常务副总裁;2005年9月到2008年2月组建凤凰微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并任公司总裁。现任公司总裁,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赵长健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江苏省丹阳酒厂企管办主任;丹阳市富丹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丹阳市轻工塑料工业总公司审计负责人,曾获镇江市“企业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2000年进入本公司,任公司副经理,2005年8月起兼任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曹志新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系统分析员。曾任北京有线电厂华东联合公司技术部经理;江苏省常州市大洋计算机公司软件部经理;1998年进入本公司,任生产中心副总经理。2004年3月任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持有公司132.192万股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强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江苏赛博电子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经理、销售经理;2003年进入恒宝股份,先后担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通信事业部总经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迎九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濠江织造有限公司团总支书记;江苏丹棉集团有限公司企管办主任助理、运转厂长、党政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生产中心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简历

    王建章先生:中国国籍,1946年2月出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1968年大学本科毕业,香港理工大学MBA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行业发展司技改处处长;电子工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司长。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明辉先生:中国国籍,1946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镇江市印染厂财务科长、副厂长;镇江纺织工业局财务科长;镇江纺织丝绸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曾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尹书明先生:中国国籍,1945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贵州省玉屏县酒厂工人、技术员、副厂长、厂长;贵州省玉屏县分管经济副县长;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贵州省铜仁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镇江市体改委主任、调研员;镇江市发改委调研员;2005年6月起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1月起兼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12月兼任江苏丹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8月兼任江苏东方制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1、原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订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2、原章程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3、修订为: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原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订为: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3月13日下午1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蒋小平先生、朱锦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小平,男, 1973 年11 月29 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职称。1992 年7 月,江苏南通纺织工业学校电气自动化专业毕业。1992 年8 月----2007 年8 月,就职于江苏丹棉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团委干事、总值班长、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政办副主任兼纪委干事。2004 年、2006 年获丹阳团市委颁发的“团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05 年获得“丹阳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07 年8 月加盟恒宝,现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经理助理。蒋小平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锦善,男,1964年1月21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政工师职称。1988年7月毕业于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文秘专业。1980年12月至2008年1月就职于镇江金河纸业有限公司,曾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2月加盟恒宝,现在恒宝综合事务部工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0年3月31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3月31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审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选举:

    1、董事候选人:钱云宝先生

    2、董事候选人:易晓兵先生

    3、董事候选人:赵长健先生

    4、董事候选人:曹志新先生

    5、董事候选人:高强为先生

    6、董事候选人:钟迎九先生

    独立董事选举:

    1、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章先生

    2、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明辉先生

    3、独立董事候选人:尹书明先生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蒋小平先生

    2、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朱锦善先生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0年3月26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三)因故不能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七、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0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江苏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邮编:212355;

    联系电话:0511-86644409,传真号码:0511-86644324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张建明

    八、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九、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对表决权的方式没有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按照自己的意愿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说明:在 “表决意见”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0”表示;不填表示弃权。在“投票数”栏中,应分配投票数,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序号议 案 内 容表 决 意 见
    非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表决票数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董事候选人:钱云宝先生 
     董事候选人:易晓兵先生 
     董事候选人:赵长健先生 
     董事候选人:曹志新先生 
     董事候选人:高强为先生 
     董事候选人:钟迎九先生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章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明辉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尹书明先生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蒋小平先生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朱锦善先生 

    注:对每一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止2010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三月十三日